关于开展2019年度春季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13浏览次数:

 

学院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19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就2019年度春季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相关事宜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执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认定范围必须是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学院在职专任教学人员(专职从事学生工作的辅导员)。

申请认定人员必须与学院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且试用合格并在申请高校教师资格时合同存续期在一年(含1年)以上。

学院只受理本院在职符合条件人员的申请,不接受校外和社会人员的申请。

二、申报程序

根据教育部规定,2019年春季我省高校教师资格的申请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一)网上报名(3月25日至3月29日)

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www.jszg.edu.cn)进行个人申报。逾期网站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申请。

个人网上报名操作流程详见《2019年湖北省申请高校教师资格网上报名须知》(见附件2)。

网上报名后申报人需向所在学院(部、中心)提出认定申请,并提交认定材料。

(二)体检(4月1日)

申请人自行下载体检样表(见附件3),空腹并携带1寸登记彩照1张,到仙桃市中医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束后人事处统一领取体检结果。

(三)资格初审(4月2日)

各教学单位由院长(主任)、分管教学副院长(副主任)、一名教师代表(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组成教师资格认定专业评议组,对申请人员的认定材料进行初审,在申请人提交的所有复印件材料上加盖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公章。

(四)教育教学能力考察(4月3日至4日)

初审合格后,各教学单位专业评议组对需要进行面试、试讲者进行教育教学能力考察(面试、试讲),提出评议组意见,填写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相关栏目内,由组长签名、单位盖章后返还申请人,同时将由各位测评专家签名的申请人员《面试标准评分表》(见附件4)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评分表》(见附件5)一并返还申报人。

各教学单位负责初审申请人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填写相关免试、试讲情况,并督促申请人在表上的“承诺书”一栏签名。此表在现场确认以前需填写完所有栏目,并贴好申请人登记照。

(五)现场确认(4月8日至4月9日)

申请人本人带齐所有材料(材料清单见附件2)到人事处(勤政楼222室)确认报名信息,逾期网站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六)学院审查及上报材料(4月10日至4月24日)

学院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定,经公示后将数据及材料报至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

三、工作要求

(一)学院成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组,由刘泳梅同志任组长,成员由王权海、胡华文、徐芝斌、印德彬、蔡中华、李贵成、谢先伟、贺军、李红才、危常亮组成,全面负责并实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各项工作。

(二)各教学单位成立由院长(主任)、分管教学副院长(副主任)、一名教师代表(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组成的教师资格认定专业评议组,认真组织资格初审和教育教学能力考察,严格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质量。

(三)现场确认工作人员应加强安全和责任意识,必须对申请人的数据和登录系统的安全性负责,杜绝出现将账号、密码透露给申请人的信息。

 

 

                                                                仙桃职业学院人事处

                                                                                  2019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