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8-09-18浏览次数:

第三轮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方案

 

    为激发教师活力,打造一支乐教善育,精益求精的教职工队伍,为加快建设建成专业特色鲜明、行业优势突出、综合办学实力强、社会美誉度高的全省一流全国知名优质高等职业院校提供强有力的支持,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控制比例、按需设岗的原则

坚持从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和社会服务的需要出发,根据学院教学、科研和专业建设的现状和发展需要,兼顾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人员结构现状,科学合理设置学院各类各级岗位。各级岗位设置数量严格控制在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范围之内。

(二)坚持优化结构、精简效能的原则

完善岗位设置分类分级体系,以教师队伍为主体,注重向一线教学科研人员倾斜,优化各类人员结构比例,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管理干部队伍建设,提高用人质量与用人效益。

(三)坚持按岗聘用,逐级晋升的原则

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竞争上岗、逐级晋升、择优聘用,合同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事。以岗位设置为基础,强化岗位聘用,深化学院人事制度改革,促进学院人力资源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

(四)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坚持“年限优先、业绩导向、平稳衔接、以人为本”的理念,正确处理好效率与公平、发展与稳定的关系,既要坚持改革方向,又要充分尊重现实,注意处理好改革与现行政策的衔接;既要坚持竞争上岗、按岗聘用,又要充分考虑各类人才队伍的实际情况,平稳过渡、积极稳妥地推进学院人事制度改革。

二、实施范围

第三轮岗位设置与聘用的实施范围为学院在编在职人员。

本次聘用工作中,各级岗位的教学、科研及其他成果指近三年的成果(2015年9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两类人员聘期内除管理工作考核合格,还需教学或科研工作考核合格。职称职务任职年限截至2018年6月30日,按照足年计算。

三、工作步骤

(一)制定方案(2018年9月20日前)

(二)公布方案、组织申报(2018年9月20日-9月30日)

学院公布方案,各单位成立竞聘工作小组,向全体教职工传达相关文件精神,符合晋升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填写《专业技术岗位竞聘申请表》(附件2),工勤技能人员填写《工勤技能岗位竞聘申请表》(附件6),两类岗位人员填写《仙桃市事业单位两类岗位聘用审批表》(附件4)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两类岗位任职审批表》(附件5),同时附上本人申报岗位的相关证明材料(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复印件或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证书复印件)。

(三)评议推荐(2018年10月8日至10月19日)

各单位岗位竞聘工作小组对符合申报竞聘条件的人员进行评议推荐,并将评议推荐结果分别在《专业技术岗位竞聘申请表》(附件2)、《专业技术岗位竞聘明细表》(附件3)、《工勤技能岗位竞聘申请表》(附件6)、《工勤技能岗位竞聘明细表》(附件7)、《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两类岗位任职审批表》(附件5)填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以及附件3、附件5、附件7的电子文档上报人事处。上报地点:勤政楼222室;联系人:张利;QQ:767543221。

(四)复审材料(2018年10月20日至31日)

人事处对各单位推荐人员材料进行复审并汇总。

(五)专家评审(时间待定)

学院组织专家评审组按照从高级别到低级别的顺序,依次对竞聘人员在任职期间的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进行全面评审。

(六)确定拟聘人选并公示

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将拟聘人选报学院第三轮岗位聘用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七)审核认定

学院聘用结果报主管部门初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认定。对拟聘用的人员,根据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由学院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完善聘用手续,明确岗位职责。

(八)岗位工资确定

第三轮岗位聘用结果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后,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时间从下一个月起兑现岗位工资待遇。

四、组织领导

(一)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工作在学院党委领导下开展,学院成立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工作。

第一组长:郭百高

组    长:李立勇

副组长:刘中芹  涂旭东  罗功宇  徐国洪  田文丰

       谢从堂  王 浩  刘泳梅  陈  伟

成员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由党务办公室、院务办公室、组织部、人事处、纪检监察室、教务处、科研处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组织部、人事处,主要承担学院岗位设置、实施的各项具体工作。

(二)学院成立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工作投诉、申诉受理和监督工作组,负责受理岗位竞聘工作中的投诉与申诉工作,监督岗位竞聘工作中是否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和程序规范要求,是否有违规操作和舞弊行为等。

组长:涂旭东

成员:张勇华

(三)各单位成立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报学院备案。各单位应根据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的工作安排,开展好各项组织实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