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组织开展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
10月底至11月中旬,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评定国家奖助学金的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学院实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开展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及国家助学金的评定推荐工作,激励大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为充分发挥国家奖助学金的激励作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评定原则,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严格按照《仙桃职业学院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办法》开展评定工作,向各院系下发了“关于开展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定推荐工作的通知”,召开了评选推荐工作会议,对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定条件、评定标准、推荐名额、申请需提交的材料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本次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参评学生名单必须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信息库中产生,在客观、公正评议和认定的基础上,同时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经过班级评定小组评议、年级评定小组评议和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定,在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定推荐的学生名单上报省教育厅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审核、批准。
学院要求,各院系要在广大学生中间大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各班级要围绕资助工作召开主题班会,认真组织学生学习资助工作的各项管理规定,让学生熟知评定条件、评选程序等环节,让每一位学生都知晓国家的资助政策。各院系要教育受助学生更加自觉地爱国、爱校、知恩感恩,增强社会责任感,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义务劳动和公益活动,激励学生刻苦学习,立志成才,以优异成绩回报党和政府的关怀。在评定推荐工作中,要做到标准清楚,程序到位、审查严格、建档及时、报送及早,坚决杜绝学生“轮流坐庄”、平分奖助学金、内定受助学生、威胁打击投诉人等现象发生,严格履行工作职责,树立良好教师形象,把国家的温暖送到真正需要的学生手中。
截至11月20日,国家奖学金初评工作完成,获奖人选已上报省教育厅,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进入公示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