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要闻]学院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发布时间:2014-11-10浏览次数:

学院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11月7日,学院召开党委中心组扩大会议,传达市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通知,专题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学院领导、各二级学院及职能处室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市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通知。通知要求,要充分认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重大意义,用全会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各项任务,全面提升法治仙桃建设水平。要切实抓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紧紧围绕全会《决议》,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坚持领导带头,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推动学习贯彻,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帮助基层党员群众掌握全会的基本精神。要认真组织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宣传,集中组织宣讲,广泛开展宣传,突出抓好网络宣传,全面准确、深入系统地使之更好地为广大干部群众所掌握。要切实加强领导,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负起领导责任,牢牢把握正确导向,不断创新方式方法,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

与会人员集中学习了《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大家表示,《实施意见》体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体现了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要求,就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作出了规定。学习贯彻好《实施意见》,对于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对高校的领导,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促进高校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院长袁全汉强调,要在全院迅速掀起学习传达十八届四中全会的热潮,让广大干部师生深刻理解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的重大意义,把干部师生的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切实增强师生员工贯彻落实全会精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精心组织开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活动,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的重要政治任务列入日程,结合实际,依法治校,精心组织开展各类学习活动,为把学院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一流职院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袁全汉指出,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党中央确定高等学校全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践证明,这一制度符合我国国情和高等教育发展规律,体现了各地各高校实践探索的新经验,是加强高校党的建设工作和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遵循,必须毫不动摇、长期坚持并不断完善。《实施意见》是我院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实现依法治校的重要保障,学院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实施意见》的重要意义,认真领会《实施意见》精神,准确把握《实施意见》的重点内容,结合本部门实际,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强沟通、促进团结,共同推进学院工作不断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