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29浏览次数: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5日(星期四)至4月7日(星期六),4月8日(星期日)上班(补上星期五的课)。在此期间有课的教师请在CRP系统中申请补课。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院 办

2018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