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29浏览次数:

学院各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2日(星期日)至4月4日(星期二),4月1日(星期六)上班(补上星期二的课)。在此期间有课的教师请在CRP系统中申请补课。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院 办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