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履职尽责明察暗访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21浏览次数:

为深入推进学院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查找问题阶段工作,不断提高广大教职工的政治意识、服务意识、纪律观念和工作效率,根据学院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决定开展明察暗访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察暗访范围

学院各单位及全体教职工

二、明察暗访内容

1.主体责任方面:是否存在对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认识程度不高,组织领导不力,宣传发动不够;是否存在教职工对学院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不知晓;是否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不到位;是否存在安全教育管理职责不清、责任不明的问题。

2.工作纪律方面:是否存在无视工作纪律,值班不在岗,漏情、错情、误情;是否存在消防、食品和人员管理等安全职责不履行;是否存在迟到、早退、不按时上下班(课);是否存在工作时间擅离职守、打牌赌博、上网炒股、打游戏;是否存在中餐喝酒,影响下午工作的问题。

3.行政效能方面:是否存在政令不通,学院决策部署得不到落实;是否存在办事拖拉,没有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工作任务;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服务态度“冷横硬”、“吃拿卡要”不作为、乱作为等“懒散庸虚”方面的问题。

4.作风建设方面:是否及时、全面公开应公开的内容、程序和承诺;是否保障了广大师生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是否深化“两访两创”活动,及时解决师生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是否存在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是否存在用公款大吃大喝和各种高消费娱乐活动;是否超预算、超标准开支;是否存在婚丧喜庆大操大办和借机敛财等问题。

三、明察暗访方法

明察暗访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并依据专项活动和来信来访确定每次检查重点。对检查发现和师生举报的违纪违规问题,学院将主动曝光、严肃处理。对因不认真履职尽责造成责任事故的,坚决“一案双查”、“上查一级”,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同时追究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的责任。

纪检监察室

201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