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教改课程建设的通知
各院系部:
为进一步践行“质量立校、特色兴校、品牌强校”办学理念,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教改课程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课程建设与改革是教学改革的核心和重点,教改课程建设是院长(主任)工程,各院系部领导要高度重视、加大力度、抓出成效。
2.教改课程建设目标是建成以能力培养为目标、任务驱动、项目导向的学做一体的课程,要有课程标准、课程整体教学设计和全部的单元教学设计等教学文件,并在教学中全面实施。
3.教改课程建设验收包括教学文件验收和教学实施验收两个阶段。教学文件验收是指对课程标准、课程整体教学设计和全部的单元教学设计等教学文件进行验收。教学实施验收是指学院教学督导员听课和查阅该课程所有任课教师的教案,并召开学生座谈会,了解对课程的评价和意见。教学文件验收未通过的,不进行教学实施验收。验收时间由院系部根据建设情况向教务处申请。
4.教改课程建设期为一年,建设期满验收未通过的转入下一年度立项项目。两年未通过验收的,取消其立项资格。
5.教改课程建设验收后,学院给予一定的奖励。对课程建设质量高的授予“仙桃职业学院优质教改课程”称号,优先推荐优质教改课程任课教师参加国家级教师培训和进修,优先推荐有院级优质教改课程的专业申报国家和省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当年度有取消教改课程建设立项的院系部原则上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其院长(主任)、教学院长(主任)取消个人评先评优资格。
6.在校生150人以上专业的专业课程须在2016年前完成教改课程建设验收,立项申报时间为每年的3-4月。
仙桃职业学院
201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