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仙桃职业学院第六届校园歌手大赛的通知
各团总支:
为了丰富大学生的课余生活,活跃校园文化,提高大学生的艺术素养,给大学生创造一个展现自我的艺术平台,院团委拟于10月15日—11月28日举办仙桃职业学院第六届校园歌手大赛,具体安排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10月15日—10月25日
2.报名方式:各团总支集中报名和个人直接报名两种方式均可
3.报名地点:图书馆门前、桃花源食府门前
4.报名对象:全体在校学生
二、赛程安排
(一)海选
1.比赛形式:每个参赛选手自选一首歌曲演唱 ,自备伴奏
2.比赛时间:10月27日、28日(暂定)
3.比赛地点:国旗广场(暂定)
4.评委安排:一名专业老师、各团总支学生团委书记和往届歌手大赛获奖者
5.通过海选选拔50名参赛选手进入复赛阶段
(二)50进30晋级赛
1.比赛形式:每个参赛选手自选一首校园歌曲参赛,自备伴奏 ;
2.比赛时间:11月10日
3.比赛地点:学术交流中心
4.评委安排:专业老师
(三)30进15晋级赛
1.比赛形式:每个参赛选手自选一首歌曲参赛,自备伴奏 ;
2.比赛时间:11月17日
3.比赛地点:学术交流中心
4.评委安排:专业老师
(四)总决赛
1.比赛形式:每个参赛选手自选一首歌曲参赛,自备伴奏 ;
2.比赛时间:11月28日
3.比赛地点:文化艺术中心
4.评委安排:团市委领导和专业老师
三、奖项设置
大赛设冠军、亚军、季军各一名,最佳形象气质奖一名,最佳表演奖一名;所有进入总决赛的选手授予“校园歌手”荣誉称号。
四、其他事项
1.报名以个人为单位,鼓励以组合形式报名参赛,一个组合视为一个报名单位;
2.报名者应按照安排参加比赛,在规定时间内未到场参赛者视为弃权;
3.参赛歌曲必须思想健康,积极向上,富有时代气息,鼓励歌手演唱自己的原创歌曲;
4.参赛选手的服装及道具一律自备;
5.参赛选手必须自备伴奏或自带乐队伴奏,若因伴奏质量问题而影响比赛成绩,责任自负;
6.选手对比赛场地的布置、音响设备、乐器等有特殊要求的应提前与工作人员联系,协商解决;
7.选手在比赛中应尊重评委,对评分有异议者可于赛后联系学院团委负责人;
共青团仙桃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