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2年仙桃职业学院第九届田径运动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4-06浏览次数:

关于举办2012年仙桃职业学院第九届田径运动会的通知

学院各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开展学校“学生阳光体育运动”, 培养我院学生终身体育意识,养成自我锻炼的习惯,推进学院体育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进一步促进我院高水平运动队的建设,提高学生运动竞技水平,为下半年参加省大学生田径运动会奠定基础。经研究决定,举行2012年仙桃职业学院第九届田径运动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院第九届田径运动会组委会

主任委员:袁全汉

副主任委员:李立勇 陈守红 程远斌 涂旭东 罗功宇

肖庆圣 徐国洪 田文丰 向 宇

委 员: 陈 伟 蔡中华 桂学文 黄爱军 徐之斌

王 浩 龚家炳 刘斌仿 吕 刚 王权海

张立学 周立峰 李贵成

组委会下设6个工作机构:

1、办公室: 主 任:陈 伟

副主任:张立学 谢先伟

2、宣传组: 组 长:蔡中华

副组长:张建华 韦文华

3、竞赛组: 组 长:彭雄兵

副组长:李福贤

4、后勤组: 组 长:徐之斌

副组长:周年华 王爱国

5、保卫组: 组 长:王 浩

副组长:徐建设

6、仲裁委员会:主 任:彭雄兵

副主任:谢先伟 付植红 李福贤 袁雄兵

二、本次运动会由艺术与传媒学院承办,全院以班为单位组队参加。比赛定于2012年4月26日至28日在院田径场举行。

三、各院部以班为单位做好宣传、报名、赛前训练和比赛工作,制定应对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措施。

仙桃职业学院

2012年4月5日

仙桃职业学院第九届学生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仙桃职业学院

二、承办单位:艺术与传媒学院体育教研室

三、竞赛时间及地点:

2012年4月25日至27日在院田径运动场举行(若遇雨天,另行通知)

四、参赛单位及分组

1、各院、系大一、大二学生及理工中专学生,以班为单位组队参赛。

2、本次比赛分大专组、中专组两个组别,分别录取名次。

五、竞赛项目

大专组:

男子组(15项):100m、200m、400m、800m、1500m、5000m、4×100m接力、4×400m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5kg)、前抛实心球(2kg)、三人四足(50米,每班限报二队)、袋鼠跳(50米)。

女子组(15项):100m、200m、400m、800m、1500m、3000m、4×100m接力、4×400m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kg)、前抛实心球(1kg)、三人四足(30米,每班限报二队)、袋鼠跳(30米)。

中专组:

男子组(13项):100m、200m、400m、800m、1500m、4×100m接力、4×400m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5kg)、三人四足(50米,每班限报二队)、袋鼠跳(50米)

女子组(13项):100m、200m、400m、800m、1500m、4×100m接力、4×400m接力、跳高、跳远、立定跳远、铅球(4kg)、三人四足(30米,每班限报二队)、袋鼠跳(30米)

教工组:

1、8×100m接力(男女各四人,以院系、行政部门为单位参赛,共7队,不得弃权)

2、二人三足混合迎面接力(30米,男女各四人,以院系、行政部门为单位参赛,共7队,不得弃权)。

说明:行政部门为院系外所有处室、部门的组合。

特色项目:

红旗接力(以院系为单位参赛,男子5人、女子5人)

六、报名规定:

1、各班可报运动员20名(其中同性别的运动员不得超过16人)且不得少于10人,教练员1人,领队1人(由辅导员担任),各院、系总领队1人(由院系分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

2、运动员条件:必须是我院在读学生、成绩优良、无任何身体疾病者;

3、各组别运动员,每人限报2个单项,另可兼报接力项目与团体项目。

4、凡报名参赛的运动员必须由本人参赛,不得中途退场,不得冒名顶替,一经查出,除追回所获名次外,另给予纪律处分。

七、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2006年《田径竞赛规则》。

2、如某项目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3队(人),则取消该项目比赛,由编排记录组通知报名单位或运动员改报其它项目。

3、运动员必须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参加检录,否则不许参加比赛。

4、比赛器材由大会统一准备(钉鞋除外),运动员比赛号码布由大会统一提供。

5、检录时间:

径赛项目提前30分钟检录,然后在检录员的带领下到达比赛场地;

田赛项目提前40分钟检录,然后由检录员赛前带到比赛场地。

三人四足和袋鼠跳项目提前30分钟在比赛场地检录。

特色项目(红旗接力)提前30分钟在比赛场地检录。

6、赛次:竞赛项目中100m、200m均举行预、复、决三个赛次;400m、4×100m接力举行预、决二个赛次;4×400m接力和800m及800m以上项目直接举行预决赛。

7、接力比赛要求:接力比赛必须在填写报名单时注明是否参加,若参加,名单和棒次必须在前一个单元交大会编排记录处。

8、田赛项目兼项处置方式:田赛项目兼项可请假,不按原顺序先试掷(跳)一次,回来后已错过试掷(跳)轮次的按本次试掷(跳)失败论。

9、跳高起跳高度及递升安排:

男子组:130cm起跳,每个高度升5cm,至150cm后,每个高度升3cm。

女子组:100cm起跳,每个高度升5cm,至115cm后,每个高度升3cm。

10、申诉:成绩宣告后,如有异议,可在宣告后30分钟内向有关裁判长提出申诉,并缴纳申诉费200元,如属实则退还申诉费。

八、录取名次

1、团体总分:(以班为单位男女分开取)大专组各取前8名,中专组各取前4名。

2、大专组个人名次各单项录取前8名,按9、7、6、5、4、3、2、1计分,接力和团体项目加倍计分,破原纪录者另加9分;只有8人或不足8人参加的项目,减一录取,计分方法不变。中专组个人名次各单项录取前6名,按7、5、4、3、2、1计分,接力项目和团体项目加倍计分,破原纪录者另加7分;只有6人或不足6人参加的项目,减一录取,计分方法不变。

3、各组按各班运动员得分的总和排列名次,并给与奖励。若积分相等,以破纪录项目多者为先,仍相等,以第一名多者为先,依此类推。

4、本次大会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若干以及“特殊贡献奖”一至二名。

九、奖励办法:单项前三名发给证书和奖牌,其它各类名次发给证书。团体总分名次、体育道德风尚奖均发奖杯、奖牌。

十、裁判员组成:本次比赛的所有裁判员由体育教研室的教师、学生和体育教研室聘请的教师。

十一、各班要认真填写“运动员报名单”,男女分开填写,各班级的报名表填好后用电子表格的形式以院、系为单位,于4月13日之前交大会组委会,另报名表的电子表格可在学院网站内下载,可发至邮箱106369308@qq.com;一旦发送不得再发,如有变更请与体育教研室肖老师联系。

十二、入场方式方法:

1、各院系参加开幕式入场,按拼音字母顺序排列;

2、各院系以系旗为先导,以班为单位,按序入场,形式可由各院、系自定;

3、解说词(不超过300字)由各院、系统一撰写,并于4月20日前交体育教研室。

十三、凡参赛班级应向大会组委会缴纳80元号码印制费及相关费用。费用由各院、系总领队收齐后交大会组委会。

本规程解释权属大会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大运会组委会

2012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