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示范寝室”创建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3-29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示范寝室”创建活动的通知

各院系、理工中专:

为认真贯彻落实学院《关于开展“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精神,进一步丰富校园文化活动,提升寝室文化内涵,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学工处决定在全院开展“示范寝室”创建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时间安排:4月1日—5月20日

(一)宣传发动(4月1日—15日)

各单位要认真制定创建活动方案并组织全体辅导员学习领会活动要求,同时要组织辅导员、学生干部深入学生寝室进行宣传发动,做到人人知晓,人人参与,室室参评。

(二)检查落实(4月16日—5月15日)

4月16日至5月15日,学工处每周检查、考评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并将检查结果予以全院通报。

(三)总结评选(5月16日—5月20日)

学工处根据创建活动过程中的考评情况,评选100个示范寝室、3个优秀组织单位、12名优秀辅导员。

二、活动内容:

(一)评选示范寝室

1.评选示范寝室100个

按“示范寝室评分标准”(内容附后),依据学生公寓管理员内务检查总评分,评选出相应学生公寓的示范寝室。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1#公寓6个、2#公寓3个、3#公寓6个、4#公寓6个、5#公寓13个、6#公寓13个、7#公寓13个、8#公寓10个、9#公寓11个、10#公寓10个、11#公寓9个。

2.评选标准:

(1)寝室环境布置能充分彰显人文特色,积极构建富有文化内涵的特色寝室,如构建学习型寝室、党员示范寝室等,标志明显,能发挥榜样示范作用。

(2)寝室内外环境长期干净、整洁。

(3)寝室成员勤俭节约,遵纪守法,无安全事故,无晚归现象。

(4)寝室学习风气好,文化氛围浓,积极参加文体活动。

(5)寝室成员团结友爱,相互融洽。

(二)评选优秀组织单位、优秀辅导员

1.评选优秀组织单位3个

按“优秀组织单位评分标准”(内容附后),依据学工处在此次示范寝室创建活动周考评的总评分,选出三个优秀组织单位。

2.评选优秀辅导员12名

按“优秀辅导员评分标准”(内容附后),依据示范寝室创建活动的成绩及个人总评分,评选出12名优秀辅导员。

(三)总结表彰

1.在仙桃职业学院2011—2012学年度学生表彰大会上对所有获奖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2.考评结果将作为2012年院系学生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加强领导,周密安排,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创建活动。活动结束后,各院系要将相关活动资料及时报送学工处公寓管理科。

2012年3月26日

附:

示范寝室评分标准

内 容

分 值

1、寝室布置彰显文化氛围

20分

2、门上粘贴寝室成员及辅导员名单、床上粘贴床头卡

10分

3、地面、墙壁、门窗清洁卫生

30分

4、衣服及日用品整洁,挂晒、摆放有序

20分

5、寝室通风、空气好

10分

6、无晚归、拆床、拆门、使用大功率电器、损坏公物等违规违纪行为

10分

7、示范寝室参评材料(图片、文字)上报学工处

加10分

优秀组织单位评分标准

内 容

分 值

1、领导重视、制定本部门相应活动方案

20分

2、深入寝室,指导、检查创建工作

10分

3、配合学院的创建及评选工作

10分

4、本院系校示范寝室率高

50分

5、本院系校寝室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10分

优秀辅导员评分标准

内 容

分 值

1、重视并召开“示范寝室创建活动”主题班会

10分

2、深入寝室指导、检查创建活动(每周不少于三次)

20分

3、配合学院及本部门的示范寝室创建活动

10分

4、本班级示范寝室率高

50分

5、本班级寝室无重大安全隐患和违纪违规情况

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