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仙桃职业学院首届“最美大学生” 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19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挖掘、宣传我院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优秀学子,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青年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的良好氛围,学院决定在全院学生中开展首届“最美大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具有我院学籍的全日制在校专科生

二、评选条件

1.政治信念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

2.品德高尚,身心健康,学习、生活习惯良好,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在师生中口碑好、声誉高,在学校或社会上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3.学习目标明确,勤奋刻苦,勇于探索,成绩优秀,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意识强,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4.在热爱祖国、勤奋学习、科技创新、就业创业、志愿服务、热心助人、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典型、感人,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切实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三、评选程序

1.推荐阶段(2018年12月18日—12月27日)。根据在校专科生人数,各二级学院参照评选条件按照如下指标推荐候选人:医学院9人,机械电子工程学院2人,经济与管理学院2人,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2人,教育学院5人。

2.初评阶段(2018年12月28日—2019年1月8日 )。团委负责牵头召开初评会,组织初评小组,从二级学院推荐的候选人中评选出15名首届“最美大学生”正式候选人,候选人的优秀事迹在学院官网、团委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展示。

3.终评阶段(2019年1月16日—1月19日)。团委负责牵头召开终评会,组织终评小组,根据评选条件、投票情况和初评小组意见等评选出10名仙桃职业学院首届“最美大学生”。

4.表彰阶段(2019年5月)。公布评选结果,适时召开表彰大会,对获奖学生进行表彰。

四、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充分认识本次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安排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宣传推荐的各项工作,切实将师生认可度高、社会影响大、事迹典型感人的优秀大学生推荐出来,真正发挥青年大学生的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2.各二级学院要对推荐的学生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被推荐学生要认真填写《仙桃职业学院首届“最美大学生”推荐表》(详见附件),并撰写不少于1000字的申报材料。事迹材料要详细介绍推荐人选的先进事迹,要有细节,有生动感人的具体事例,要求内容准确,生动翔实,感染力强,充分体现先进性、时代性和典型性。推荐表一式5份,事迹材料一式5份,相关材料于2018年12月28日前经二级学院审核盖章后按要求报送。

3.各二级学院要以本次评选活动为契机,积极树典型、立榜样,大力宣传和弘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优秀学生,引导青年大学生正确认识时代责任和历史使命,用中国梦激扬青春梦,积极营造“学先进、争先进、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成为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

     

 

                         共青团仙桃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8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