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优秀教研室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6-09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优秀教研室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院系部、理工中专:

为进一步加强教研室建设,充分发挥其在规范教学管理、组织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等方面的作用,根据《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教研室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仙职政〔2011〕1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优秀教研室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经学院批准设立的所有教研室。

二、评选名额

优秀教研室名额为4个。

三、评选条件

1.在师德师风建设、日常组织与管理、教学建设与改革、教科研及技术服务、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措施得力、成绩突出(见附件2);

2.2012年以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优秀教研室:

①在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课程标准(大纲)制订、课程单元教学设计、教学竞赛、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质量工程项目申报与建设等工作中组织不力的;

②在学院组织的各项教学检查中存在突出问题的;

③发生过教学事故的。

四、评选程序

1.教研室自评。各教研室于6月17日前根据评选标准开展自评,撰写自评报告,并向所在教学单位提出申请。

2.教学单位推荐。教学单位根据《仙桃职业学院优秀教研室评选标准》,择优推荐1—2个教研室,并填写《仙桃职业学院优秀教研室申报表》,于6月20日前报教务处(联系人:刘莉;联系电话:15171514422)。

3.教务处评审。教务处组织评审,于7月上旬确定候选名单报学院党委审定。

4.学院审定。学院审定候选名单,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

五、奖励办法

学院授予“优秀教研室”荣誉称号,给予一定的经费奖励,在进修、培训等方面予以倾斜,并作为单位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指标。

附件:1.仙桃职业学院优秀教研室申报表

2.仙桃职业学院优秀教研室评选标准

仙桃职业学院

2013年6月9日

附件下载:申报表+评选标准